十诫概说
问42 十诫的总纲是什么?
答:十条诫命的总纲,就是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爱我们的神,并且爱人如己。 [1]
问43 十条诫命的序言说什么?
答:十条诫命的序言说:我是耶和华你的神,曾将你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。 [2]
问44 十条诫命的序言对我们有什么教训?
答:十条诫命序言的教训就是:因为耶和华是神,也是我们的神,又是我们的救主,所以我们应当遵守祂一切的诫命。 [3]
[1]太22:37至40。
[2] 出20:2。
[3] 因此我们也要服事主;因祂是我们的神(书24:18)。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要在你们的身于上荣耀神。(林前6: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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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可以在这一部分要理问答中找到两个重要的原则。
(1)"爱就是律法的成全“这个伟大真理。
(2)”得救使人更具责任遵守神的诫命“这真理。因为这两个原则都为今日世代所否认,我们探讨时会一并涉及某些时下流行的错误教训。
这些流行而错误的教训之一,认为律法和爱心之间存着一个基本的冲突。他们说,律法要求我们做这事,而爱心则使我们势必做另一件事。譬如,律法说我们不可撒谎或偷盗,可是据说有种情况是为了爱其他人类的缘故,需要我们去撒谎(来保护他们)或偷窃(来喂饱他们)。这个观念会以不同的名号称呼。(“新道德观”The New Morality、“情境伦理学”Situation Ethics等等)
但是根据这个教训,它们的基本论点是:爱心可以违反律法,律法也可以违反爱心。而要理问答中的教训却与此相反。更重要的是,圣经的教训,即那无谬误的神的说话,也与此相反。这种错谬教训的拥护者,有时还试图指出耶稣会托爱心名义违背律法。可是,这不是圣经所教导的。
在登山宝训中,耶稣清楚地教训我们说,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(太5:17)。他会警告门徒不要违反任何诫命,也不可教人如此(太5:19)。他还继续讨论了几条诫命。耶稣坚持拒绝接受传统对律法的诠释(不只诠释,还有添加)而造成的捆绑,这些是犹太人造成的。但是,他也会指出律法本身是绝对的,他指出律法要求的是完全,减一分都不可(太5:48),耶稣不但没有说爱心和律法之间存有冲突,他反而教导他的门徒要有爱心,也惟有爱心能导致遵守律法!
耶稣说“你们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”。(约14:15)他又说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是爱我的”(约14:21)。受圣灵感动的使徒约翰也说:“我们遵守神的诫命,这就是爱祂了”(约一5:3)。
主的完美生活也证实了本要理问答的教训。因为从来没有人像主一样把那完美的爱活出来。他爱神,一如我们所本该做的;他也爱邻舍如自己。可是这些行为有没有迫使主违反诫命呢?绝对没有。因为圣经说,他在各方面受试探如同我们受试探一样,但却没有犯罪(来4:15)。而“罪就是违背律法”(约一3:4)。因此,我们必须断言,凡有”爱可以违反律法“的倾向都是错误的观念。
倘若我们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去爱自己,无怪乎我们去作神禁止的事。假若我们很爱另一个人,把那人摆第一,我们也会违反律法。可是假若我们十分爱神,把神摆第一,然后爱邻舍(就是其他人)我们便自然甘心乐意行神的旨意。我们会说“不要照我的意思,而是愿你的心意成就”。于是爱就引导我们遵行律法。
另一个现今流行的错谬教训是由于不清楚新旧约的整体性所致。这个教训的基本错误是把神的律法(十诫)放在两个不同的圣约中处理。此类错误的其中一种说法是,神的百姓必须在旧约时期先守神的律法,然后神就因看他们的顺服以拯救报答他们。但是,我们从序言中(问43,出20:2)得知此说法是不正确的。神从为奴之地埃及把他的子民拯救出来,并非因为他们谨守了律法,神是先拯救然后才给十诫。所以他们并非为了得救才守律法。他们要守律法正因为他们已被拯救,这也正是基督徒生活的途径。新约圣经没有说我们先要遵守神的律法然后努力遵守神的诫命。因此在这件事上,新旧约并无分别。
这种错谬的另一形式或者较前一类更具危险性。此一说法认为既然基督已经为他的百姓守了神的律法,基督徒因此再无需要遵守十诫了。换句话说,这教训认为新约信徒在得救之后,较旧约的信徒更不需要遵守十诫。圣经说“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因此,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”(林前6:20),圣经其中一个伟大的原则是,神向谁多给就向谁多取,向谁少给就向谁少取(路12:48),正因为这样,以色列人较外邦更有责任遵守十诫。如今,基督徒因为已经接受了基督完成了的工作的好处,较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更有理由遵守十诫了。
在下列几课中,我们会依次思想十诫,而在本课后半部分,我们要把摩西十诫某些地方作概括性的强调。
(1)十诫是显明神全部的旨意。我们无需在十诫外再加添什么。教会必须注意的其中一事便是小心这种加添十诫的试探。假若我们正确地明白这十条诫命的意义,我们必定知道它们已经足够。(当我们逐条研究诫命时,就会更清楚此真理了。)
(2)我们需要察觉到,十诫的安排有神默示的次序。耶稣说“当拜主你的神,单要事奉他”(太4:10)十诫所蕴藏的也正是这个次序。头四个诫命教导我们有关真实的敬拜。而第四条诫命的一部分,与其余那六条则教导我们如何去事奉祂。因此,律法的两个基本部分显示出一个神所默示的次序。这个神所默示的次序就是在每一条诫命中也能察觉出来。让我们以下图解释此点:
我们马上便看到十诫有一秩序,而且组织的原则明显是以神为中心。神是无比的重要。诫命愈是直接与神有关在表中的次序就愈高。诫命愈是间接与神有关,次序也就愈低。然后,十条诫命都先表达人对神的责任,才到人对人的责任。有时基督徒以为头四条诫命教导我们对神的责任,而后六条则教导我们对人的责任。这种表达方式并不令人满意。基本上,全部诫命都是教导我们对神的责任。诸如敬拜神和服侍祂。而人生的全部、基本上没有比这个要求更多了。这一点又带我们到了结论的第三点。
(3)律法是一个绝对的整体。我们若违反这些诫命中的一条,其实就等于违反了全部诫命(雅2:10)。保罗说,贪婪就是拜偶像(西3:5)。换句话说,当我们违背了第十条诫命,我们已开始离弃真神,而这也就是拜偶像(违反了第一条诫命)。
2016年12月4日
与受苦的基督联合
希5: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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